这妥妥是倒数第一和倒数第二的革命友谊。
不过郑庭身上半点没有富贵少爷的娇矜脾气,好几次都给原身解过围,还三不五时的送点笔墨纸砚接济接济。
简言之通过记忆对郑庭也有了点浅薄好感,放下竹竿,拍了拍裤腿上蹭的泥才道:“这不是院子还差点没拾掇好么,倘若脏了郑大少爷的鞋底,那岂不是我的罪过。”
“得了吧,少大少爷大少爷的膈应人啊。对了!看我给你带了什么!”
郑庭喜滋滋把手里的猪头肉扬给简言之看,大半个猪头,也亏得是郑庭有膀子力气,否则一路找过来也确实难拎。
“你小子不够意思,搬家的事还是我上商行取账本的时候听人说的,你托方无寻介绍的孟掌柜刚好跟我们家有往来。他说是个姓简的书生把屋子给买走了,咱们镇上姓简的统共就那么几家,跟我一个书院念过书的就只有你了。”
“我听孟掌柜说那书生带了个哥儿,像是夫郎。我记着你没娶亲呢,怕认错人,就在外头望了许久。”
郑庭把肉放到门廊处,目光路过简言之落到沈忆梨身上:“哈!你还真娶亲了啊?不错不错弟媳一看就是个贤惠能干的,模样也标志,日后再给你生个白白胖胖的大小子继承香火,可算便宜你这个书呆子了!”
郑庭口中的书呆子满是调侃意味,简言之听了也不生气,笑着招呼郑大公子坐下喝茶。
“你嫂子脸皮薄,别什么话都拿来逗他。”
“我知道,这不夸我弟媳呢嘛。”郑庭嘿嘿一笑,是打心眼里为简言之成家了高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