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高一大截的宁歌抓着寻光的剑柄就往石头上劈,拿它利刃磨石头。
寻光就会奋起反抗,继续用剑尖对着宁歌飞。
两个不同的物种玩儿的不亦乐乎。
终于,尼城与代城之间的商业圈逐渐繁荣起来。
凌若不必再花功夫管理时,他们才前往下一个城镇。
凌若已经想好了。
她要以北边最荒凉的七座城作为自己大业的起点。
七城串连发展,相互带动。
假以时日,定成气候!
下一城,自城。
“咂咂,男主二号要出来了。”
“你看他们俩墨迹得要命,都几年了还只是牵手手。”
宁歌恨铁不成钢的说。
“这肯定会被男主二号抢走宠爱的,唉,该来的躲不掉哦。”
男主二号,一剑千里追踪,杀人不留血迹。
偏偏又长了张好脸,桃花眼泛滥纵情,狐狸骚气与艳色皆具备。
男版妲己无疑了。
这厮极会争宠,手段高于小白花,又不拘泥于绿茶,实在是令宁歌也感到佩服万分。
虽说他极爱出入烟花之地,但真正是片叶不沾身。
毕竟,那啥之身还是得给他亲爱的女主。
两人首先是天雷勾地火一番,先身体交流。
再心灵交流。
属于七大男主中进展最快的一个。
只可惜刚开始被女主嫌弃,初始地位不太高,导致读者也不太爱。
以为他真是个浪荡花公子。
书中的描写十分简短。
但真当剧情发展时,宁歌还恍惚,她也在剧情中。
首先是兔子的她要被男主二号芒曾调戏,女主为她报仇,结果误入烟花之地,吸了不少浓香。
刚好芒曾对她也很有好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