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客栈养了几天,身子几乎好全了,用完一瓶药,疤也淡了许多,除非离得很近,绝对瞧不见,据系统说,再来一瓶便能恢复如初。
在这期间,卫云旗曾偷偷求证过系统,如果他的脸恢复不了,阮攸之真的不会嫌弃他吗?
系统回答的很干脆:不会。卫云旗不信,可系统的解释却叫他嘴角抽搐:
“安啦~男二要是个看脸的,怎么可能喜欢你?”
安慰的好,下次别安慰了。
虽然阮攸之不会嫌弃,但卫云旗自己受不了,为了自己这张脸,他咬咬牙,又花了一千胡萝卜买了一瓶祛疤膏,还把刚得到的美颜丹用了。
七天后,一大早,卫云旗便穿戴整齐,兴冲冲的拉着阮攸之踏上回家之旅。
“攸之!我们别走小路了,从城中走回去好不好呀?”
他们来时跟着大部队,为了历练,一路上,能走郊野绝不走城镇,无聊死了。
但现在回去只有他们两个,自然想从哪儿走都可以。
“好,都依你。”
得到应允,卫云旗眯起眼,乐的尖牙又露出来了,阳光映在他的脸上,那张脸光洁如初,别说伤口了,连半点疤也瞧不见,仔细看,似乎比以前还要好看。
是错觉吗?不是,用了几瓶美颜丹,卫云旗的颜值的确有了不小的提升,跟阮攸之走在一起,不说多般配,但也算“郎才朗貌”,十分养眼。
走在路上,风一吹,袖摆上的孔雀羽毛随之颤动,仿佛下一秒就要活过来,直飞九霄。
走出百米远,卫云旗一指前面最大的一座城市,兴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