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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说当初李二郎猎了头山豹拿到县城卖,那几位商人还想再要,委婉打听找了过来,说是想要头猛兽好送给江安城的贵人。

这笔买卖自是赚钱的,李二郎本要点头被李婶拒绝,说是天寒地冻猛兽藏于深山不易出来。

说到底还是被山豹差点伤人的事情给吓到。

李二郎是孝子,做不出忤逆母亲的事情,但又不想断了这笔买卖,与对方商议一番等开春后再说。

哪晓那商人见梨花村山清水秀便不走了,说左右等不了多久,不如玩玩再说。

李二郎却有些犯愁,他家没有多余的房子招待贵客,其他家也差不多,最多空余一间两间,那商人带了十多人,可不得一整套屋子才行。

于是李二郎求到黎源这里。

黎源二话不说将林家的房子租给对方,房子空着容易坏,有人住则不一样,往昔有路人夜间进村子借宿,都是常有的事情。

黎源自然不可能平白无故借给对方住,他要收租金,还要签合同,合同写的也较为详细,最主要就是租住的人要维持房屋原样,若有改动或损坏按照折旧价赔偿。

而且要预付租金,对方也不纠结,爽快支付租金,拿到租金当日,黎源便将当月租金和一封信寄给林郎,自然半个月后林郎回信让他自行安排,还退回一半租金作为酬劳,自然也再一次邀请黎源前往江安府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