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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日,周越钧收拾了东西,带虞灯去了小洋房。

小洋房有地暖,虞灯在家只用穿一套春秋的睡衣,还能随意光脚跑。

周越钧看虞灯闲来无事,就扔了几本杂志给他。

“家里东西少,你看喜欢什么样的家具,圈起来,过几天我叫人送。”

虞灯翻了两页杂志,立刻从床上滑溜下床,脚趾勾着拖鞋,就开始楼上楼下满屋跑。

小洋楼太空了,除了卧室,也就厨房做了点装潢,主要是添置了锅碗瓢盆那些,能在这儿简单做个饭。

虞灯抱着杂志,捏着彩笔,比对着室内规格,再在杂志上挑选。

能上杂志的,都是一些高端家具品牌,虞灯还存了私心,勾选了一个诺基亚手机。

要有了手机,他就能时时刻刻跟周越钧煲电话粥腻歪了。

反正,他现在有钱。

周越钧在打扫卫生,顺便把院儿里草坪的杂草揪掉,方便之后给虞灯种点花草什么的,当消遣玩乐。

猝然,有几声咳嗽。

周越钧把杂草扔到垃圾袋里,拍手,在院儿里的水槽搓洗着,朝屋内嚷道:“灯灯,我去市场买菜。”

“我要去我要去……”

以往,小反派是很懒惰的,脚趾都懒得动一下,贪玩儿时,饭也要人喂到嘴巴,更何况是这么冷的天。

可经过一个月的“分手”后,虞灯粘人得紧,小尾巴一样,走哪儿跟哪儿。

衣服都没穿好,手塞了好几次都塞不进袖口,越努力越笨拙,心酸。

却还是趿着皮鞋,踩着鞋跟儿,小碎步紧着往外跑。

“我要一起去!”

无法,周越钧只得先帮虞灯弄好这些。

又看似嫌弃,实则宠溺的给人起称呼:“小跟屁虫。”

虞灯撇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