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说味道,光这卖相已经赢了一半。

冬瓜煮得软软糯糯,沾着浓郁的汤汁,排骨也煮得软趴趴的,沈鸢试着用筷子夹了下。

一秒脱骨。

傅怀斯摘下围裙看着她,“洗手。”

“啊,哦。”

沈鸢乖乖听话。

洗完手出来,她找了个离傅怀斯较远的位置坐下,也没等他,开始吃饭。

现在早已过了吃晚饭的时间,她确实有点饿了。

第一目标自然是傅怀斯煮的冬瓜龙骨汤,不是因为多想吃,主要是不想吃剩菜,即便只冷了几个小时。

傅怀斯洗完手,看到最角落那道娇小的身影,眉心微蹙。

但他没说什么,在中间坐下。

两个人吃饭时都不是多话的性子,就只是单纯地吃饭。

轻轻的碗筷碰撞和吞咽声互相交织,竟一点都不显得突兀,意外地和谐。

傅怀斯吃饭基本上用不着多少时间,吃得很快。

沈鸢就明显慢得很,傅怀斯抽空看了眼,就见她夹着块排骨在啃。

一小口一小口的,不舍得一次性吃完,就好像吃完这块没下块似的。

傅怀斯想,食欲再好的人见她这吃相都得患厌食症。

可想是这么想,两只眼睛仿佛失了控一般,不住地落在女人脸上。

低垂着的睫毛簌簌颤动,遮住了那双看见他就害怕紧张的眸子。

像只小猫在安静地进食。

这时候倒乖得很。

幽暗的视线擦过饱满红唇上的那颗小唇珠,傅怀斯突然觉得这个漂亮夫人长得真挺像只小奶猫的。

不管是胆子和胃口都跟小猫一模一样,就连看他那湿漉漉的眼神也真他妈像。

这样想想,在家里养只小宠物确实挺舒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