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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着什么“我要挑战你”“胜者为王”就呼啦啦冲上来了,有没有想过祂根本不稀罕当什么王啊!

那会儿祂还不能很好地控制魔力,一个暴走就揍趴下乌泱泱一片,还把那山羊角用荆棘给捆了,捆得结结实实的,饱满的肌肉都凸起来——

顶着山羊角羞愤欲死的神情,祂挥了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地离开了。

魔王自打有意识以来,入目所见全是火红;因此,最初祂非常好奇外面的世界。

可是,很快祂就发现,地狱里简直更加无聊!

漆黑的苍穹,灰暗的色调,除了打打杀杀还是打打杀杀。魔物丑陋又没有神智只想吞噬祂,恶魔们忙着彼此战斗、争夺地盘,要么就是来挑衅祂被祂痛扁一顿,连个陪祂说话的生物都没有!!

魔王受不了了。偶然的一次机会,祂听说了人间的存在。

穿过冥河对祂来说跟跨条小溪似的,魔王轻松来到了人间的地界。

果然,这里与地狱完全不一样。

蓝天白云,远山如黛,田野阡陌纵横,稻浪翻涌如金。色彩纷呈,生机盎然。

最关键的是,人间有众多心性美好、质朴热情的生灵。老者稚童,青年男女,祂想,总算可以找着人陪自己聊聊天了。

怀揣着憧憬,祂走向一处村落。

……不到五分钟,祂便因为穿着黑色骷髅头的奇装异服,被村里头的男人和狗撵了出来。

好吧,也许是衣服的错。

祂模仿着人类女性的服装给自己做了一套,换了个城镇,重振旗鼓。

起先进展还算顺利。

魔王知道自己缺乏对人类的常识,能不开口就不开口,被当做半个哑巴,得到了镇上妇女们的怜爱。

好景不长。在一次当地贵族派人来收租的过程中,见收留祂的妇女因为交不上粮食要被拖走做苦力,魔王出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