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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份琬琰委托苗飞代为看护自家老屋,代照应并祭扫她的父祖坟墓,代为垦荒,作为报酬,所得收益粮食在上缴官府后的盈余部分,她只分取三成,一切规矩待她将来回到南溪山祖屋再另行商定。归来时,是她应践诺言时,该苗飞的良田就会划拨过去。

里头写得明确,对苗飞来说是一笔稳赚不赔的买卖。

庙祝与苗飞却觉得田二郎他日必是个人物,仅是这一手好字人间少有。

众人签字,两家画押后,琬琰备了野味,拿了一坛酒出来,带着二人去找里长。

里长看着契书,“这是找谁写的?”

琬琰凝了一下,“请人帮的忙。”

“县学哪位先生?”

琬琰没有答话,“里长大叔,我过完年,待开春之后,要去北疆投奔我父亲的义兄、我的吴伯父。我已经买下长溪河南边一片,现在那里名叫南溪山,这是我的地契文书、我的房契。”

里长接过看了又看,“这一片你买成多少钱?”

“里长大叔估个价?”

“二百两银子?”

琬琰笑,她花了五十两,还真是不贵,北以长海河为界南以山林为界,东以东溪村为界,西以西山村为界,两村都有界桩,这个不用有,实在是那界桩没法移,就是一个山崖,可这句“南以山林为界”大有文章,我一直往南开荒,这不是说全是我的地儿,可以是三百亩,也能为成三千亩。

因有文章可做,里长才猜出二百两银的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