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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姬家拿出江桓转移资产的证据,再有他出轨他人生儿育女儿的证据,江桓知道自己一切都完了。

法院冻结了江桓的账户、资产、车子等,一切必须限期归还姬家,鉴于其婚内出轨,证据确凿,江桓净身出户,与姬梦宁终结婚姻关系。

法院上,姬家律师出示姬琬琰一封信《我愿跟着妈妈》的自白书,上头讲述从小到大,父亲不着家,不是工作忙就是在陪另一个女人、另一双儿女。

父亲没有她还有别的儿女,但妈妈只有她一个女儿,她愿意在父母离异后跟着妈妈,愿意随母姓,易名“姬婉琰”。

作为孩子意愿,姬琬琰判给母亲姬梦宁。

江桓盼了十七年,终于离婚成为自由身,可这一刻他不想离。尤其在知道闻思音并不是他想象中的单纯时。

江桓回到曾经居住的家,有一对夫妻带着三个儿女来看房子,这套别墅已经卖了,他们是来看房子的,家里除了他与姬梦宁的房间,其他房里的家具、摆件已经搬空了。

他的房间里熟悉的摆件都消失不见。姬梦宁的父亲喜欢收藏,十几年来,被他打碎的东西十几个亿都下不来。

终于,如他所愿地离婚。但家已破碎,姬梦宁这次下了狠手,宁可把集团公司交给家族管理,也不想便宜他,她的家族什么时候有那么多的族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