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以不用坐车的。”奥莎忍不住说道。
“没事,肚子饿了还可以把猪宰了。”
奥莎:“?”
她忍住自己差点闭上的眼睛。
本来莫甘娜说要送自己到精灵族的地盘去,她以为作为角斗场场主,莫甘娜会派兽人送她过去,结果是莫甘娜自己揣过一只老虎就直接把她拎上了。
猪车的移动速度不算快,足够奥莎看清周围的景象,满目皆是黑黢黢的石头,没有一点绿色。
“兽人族的衣服还穿得习惯吗?”莫甘娜问。
奥莎将目光移到自己身上,只看了一眼边缘粗糙不齐的鹿皮束腰外衣,还有里边的土黄粗布背心。
她从没有穿过做工如此粗陋的衣服,作为帝国财力第一的铎都公爵府的大小姐,就算她小时候是被赫法抚养,公爵府每个月也会给赫法一笔不小的数目,赫法甚至自己还会倒贴,给她用的都是些昂贵物件。
不说她到底算不算得上娇贵,毕竟她无法否认小时候生重病的自己多少是可以算娇贵的。
她见缝插针地练习剑术,学习魔法,学习一切赫法教给她的知识,后来身体好了被风吹被雨淋,跟着维菲娅到处跑,接受帝国皇帝的任务,奥莎总觉得自己对很多东西的接受能力还是很强的。
直到,她遇上了兽人族的衣服。
她看着眼前穿着大差不差,比她多了些骨头装饰的莫甘娜,她违心地回答:“嗯,还可以。”
就是衣服做工粗糙了一点,配色丑了一点,质感粗了一点,她还可以接受的,没错,她可以接受。
“那就好。”莫甘娜似乎松了口气,“我还以为你拥有精灵的血脉,也会跟精灵一样瞧不起我们兽人的品味,是我错怪你了,早知道就给你多准备几件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