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常常穿着靛蓝衣服,浑身透着股洒脱劲儿,眉眼是少年人特有的爽朗英气,眼尾微微上扬,带着狡黠的帅气。
兰州的环境越来越好,经济发达起来,许多破旧的房子也重新翻新,人人安居乐业,不知饥馑。
阿花没能等到的阳光,正照耀在这些百姓身上。
哥哥的家书越发频繁,字里行间透着些轻快,新政推行在京城已站稳脚跟,他借楚王之势铲除不少世家势力,现在已与楚王撕破脸,两方实力均衡,白凛已成为清流一派的掌权者。
京中局势,已然稳定,白穗也可以回到京城,他已派人接应。
圣人看着日益成熟的弟子,心中欣慰,深知两人不会被拘束在边城之地。
“穗穗,长歌。”这日课后,圣人将他们唤入书房,“书院已步入正轨,云泽百废待兴,非一日之功,然根基已固,凛儿在京中羽翼渐丰,正是用人之际,你二人已能独当一面,该回去了。”
白穗自然欢喜应下,凌长歌表示他在哪里都行,只要和白穗在一起。
再次来到熟悉的溪边,这大概是他们最后一次回到这里了,正是山茶花盛开的季节,白穗蹲下身,轻轻抚摸着花瓣,仿佛穿过时空,感受到了阿花指尖的温度。
“没想到兜兜转转,我还真的要去给你哥当护卫了。”凌长歌扯了几根草,编成一只蝴蝶,放在花丛旁边。
阿花和老板娘就葬在这山里,墓碑挨得很近,就像活着相依为命的时候。
“拉倒吧,我哥身边有岐柳呢。”白穗坐在长歌旁边,“顶多当个暗探,今日杀这个狗官,明日潜入那个府邸。”
“那不是更爽了?多适合我们啊。等去了京城,你可得带我吃香的喝辣的,白大小姐。”
白穗笑着拍拍胸脯,“包在本小姐身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