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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知道才知道她的身世时,他虽然嘴上不说,但其实非常排斥望京城。

若不是顾萱儿被李聿一块儿带走了,她想,他大概是不太想那么早带她进京走那一趟的。

后来回来,他还长长舒了一口气。

这会儿,他居然告诉他他要进京去。

但其实,这想法并不是顾思渊自己想出来的,而是旁人给他提供的。

“之前那趟镖,我们去了边塞,走镖的路上,我们碰到了一场意外。”

缙朝虽然自称地大物博,繁荣昌盛的泱泱大国,但边塞地区的环境还是很恶劣的,尤其是北疆边塞。

但再苦寒的地方,只要有人,就有生意。

他们那一趟,走的是边塞最繁华的一个小镇,把东西送到之后他们就在小镇上采买了回程的东西,准备歇一晚就回程。

顾思渊对孟静书有承诺,凡是到一个没有去过的地方,会带些当地的特产回去给她。

镖队歇一晚,正合了顾思渊的心意。

安顿好后,他就出了门,到处去采买他想带回去的东西。

在市集,他买到了南方没有的动物皮毛,买到了风干的牛羊肉,还买到了当地人口中的奶片儿。

东西买好之后,他先送回了客栈,独自一人又出门,想去领略一番边塞风光。

可就在这领略风光的路上,他遇上了一个人。

一个不愿意透露身份,却愿意给他写上一封举荐信的人。

“那人让你去京城找谁?锦衣卫指挥使?那可是正三品的大员,当真会凭着一封信就相信你?”

听了顾思渊的话,孟静书觉得有些玄乎。

随随便便救个人,就能认识正三品的大员,还能给顾思渊求个差事,咋听咋不靠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