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非,全家都不在家里吃。
沈笛想笑,又觉得他吐槽自己妈妈的样子,有种脱离成熟外表的可爱。
其实时怀瑾是很俊秀的长相。
丹凤眼狭长有神,鼻梁俊挺,嘴唇上薄下厚的恰到好处,颌骨线条明显,在下巴处利落收窄,三庭五眼不论拆开还是合上都比例极佳——很东方的俊美。
闭上眼睛安睡的时候,甚至是温柔无害的。
可一旦他睁开眼睛,强大的气场和冷峻的气质,又会让人立刻忽略掉那份水墨似的俊,只剩敬而远之的距离感。
偏偏这个人在自己面前变得那么不一样,真是,让人不心动都难啊。
他们都在学着爱人和被爱,这个过程,让人觉着幸福。
“……她做过一份今早同款的家烧小黄鱼,不过,等我们在餐桌上见面时……它是黑的。我和小序都不敢动,小意借口要跳舞保持身材,只有爸爸很捧场……全吃了。”
那时候的他怎么想的来着?
爱情真是让人盲目,就算杀伐果断、决策帷幄的父亲,也能面不改色的吃掉那条鱼,然后真心竖起大拇指,夸赞好吃。
后来,他自己去留学的时候,自然而然的就学会了做饭。
发现自己没遗传母亲黑暗料理“天赋”的时候,时怀瑾确实有种松了口气的感觉。
沈笛听他说,边退着走边笑,眼前似乎浮现了那一幕。
时家的爸爸妈妈,真的是很有趣的人呢。
“我当时只觉得爱情很可怕,居然会让人睁着眼睛说瞎话,但现在……我觉得他非常正确。”
让喜欢的人快乐这件事,似乎成了本能。
他把袋子换到一只手里,右手抬起,抚了抚沈笛的脸颊。
动作一触即分,轻的像蝴蝶,也像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