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其实游戏机也只是个道具,沈笛也不怎么会打游戏,全凭演技~

所有场景拍摄一遍后,沈笛又配合摄影师拍摄了几个品牌logo的特写,整个行程终于宣告白结束,比预计时间提前两个多小时完成,大家收工的时候都觉着今天真是幸运日。

凭空多出好几个小时的休息时间,哪个打工人会不喜欢呢?

沈笛换完衣服刚走出化妆间,就被几个提前收工的摄影组女生围住,她们都带着纸笔,“那个,能给我们签个名么?”

签名?

沈笛怔了下,终于有种自己是艺人的真实感。接过本子,礼貌道谢,翻开空白页准备落笔,“好的,谢谢你们的喜欢,签在这里可以么?”

“可以的可以的。”

第一个送上本子的女生连连点头,那根由工作组集体采购、价值两块钱的黑色水笔被他握在手里,立刻显得贵了很多。

特别是笔尖在纸上流利滑动、本子上出现一个漂亮的花体字签名时,更是体现出了它笔生绝对价值。

以前怎么没看出来,这支笔写字这么流畅好看的?

手里几个本子签完,又应他们要求拍了一张合影后,沈笛礼貌告辞,和等在旁边的李策汇合,朝休息室方向走去。

“受欢迎的感觉怎么样?”

李策也看见刚才他被包围的一幕,说实话,他对沈笛能熟练应对这场面的样子还挺惊讶的,毕竟他平时看起来是对社交很不擅长的样子。

不过转念想想,长着这张脸,从小到大应该不知道见过多少次了,习惯才对。

沈笛的回答却和他想的不同。

“挺受宠若惊的吧,觉得自己也没做什么就能被人喜欢,好像也没有能回报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