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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活当,那就只值三百两,毕竟只需要钱就能赎回的。”林掌柜顿了顿,看到秦屿微微皱眉,吊足了胃口才接着道:“可若是死当,那就不一样了,我能给出一千五百两。”

一千五百两,对于林掌柜来说,可谓是十分肉痛。

这价钱,也就看在是琉璃盏的份上,再加上他林家财力雄厚,才出得起。

在他看来,死当远比活当价值高。

镇上小了,或许是没什么人会出高价,可若是带去京城,相信有得是有钱的主儿。到时候,这琉璃盏的价值,可不是用银子来衡量的,而是金子。

林掌柜越想越觉得,必须拿到手才是。只需要去一次京城,他就能赚到十辈子花不完的钱。

之前去过一次京城,看到过一位同行,卖出去一枚深海的夜明珠,获得了千两黄金。

那可是千两黄金啊,最值的还是那位同行结交到了大人物,连带着铺子也开到了京城。如今过得可谓是风生水起,令人羡煞极了。

林掌柜是苦于没机会,要不然,谁愿意一辈子在小小的镇上开个当铺过一辈子,他也想去京城闯荡一番,不枉来世上走一遭。

听到一千五百两,谢云溪两眼放光,而后不顾及众人的目光,就这么坐在了秦屿的大腿上,撒着娇:“相公~要不咱们就死当吧,不然以后的日子可怎么过呀。”

“相公,你就死当吧,待日后奴家出来了,任由您处置。”

后面这句话,谢云溪是附在秦屿耳旁低声说的。

尽管谢云溪带着白色帷帽,可就这番惊世骇俗的举动,足以让小二和林掌柜目瞪口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