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一算时间,曾国民已经有两年多没见过眼前的老儿子了。
“宋清风,坐有坐相,那二郎腿给老子放下来,你看看你这样儿,不知道的还以为哪来的小流氓呢。”曾国民最终还是没忍住开口嫌弃了两句。
“您老还是那么多规矩,行行行,放下来行了吧。”宋清风说着把腿放下来,端正几分坐姿,然后佯装不经意问道:“最近身体怎么样了?您还没看到我娶媳妇呢,可得撑久一点。”
“去个屁的,你娶媳妇儿,下辈子我都等不着,你说说你年纪一大把啥时候才能定下来,我听你大哥说了,前段时间还看到你领着一个女同志逛百货大楼,你要是真喜欢就定下来,年纪也不小了。”
宋清风,随母姓,名字取自清风霁月四个字。
然而宋清风这人,表面人如其名看起来清风霁月,实际上性子那叫一个叛逆,斯文败类这个词就是为他量身定做的。
就在两人说话的时候,咚咚咚敲门声响起。
听见声儿,曾国民开口喊了一句。
随即病房门打开,几个人从外面进来。
走在最前面的是陆汉林,后边是王靖,接着进门的是沈瓷。
当沈瓷纤细的身影走进来,立即就察觉到一抹视线落在自己身上,那眼神极具倾略性,让沈瓷第一时间抬头看了过去。
映入眼帘是一张精致的脸庞,气质看起来斯斯文文,然而那双眼睛露出截然不同的一面。
看到对方第一眼,沈瓷脑海中迅速翻阅,确定不是原主认识的人。
那么,对方看她的眼神,倒不像是初次见面。
宋清风瞅着眼前的女同志,微微挑眉,嘴角笑容扩大。
巧了不是,又见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