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于向念说只准选一种,他又在脑海里筛选了一遍,才说:“玫红色。”
于向念满意的点点头,对售货员说:“给我一只桃红色的。”
她充分相信直男的审美!
程景默这种大直男说玫红色的好看,那选桃红色准没错!
程景默:“”
什么意思?逗他玩?
于向念拿着口红,乐滋滋的走出了百货店。
刚走到店门口,就将口红拧开,在手腕上涂了涂,看颜色。
这个颜色果然不错,她将手腕伸到程景默面前,“这个颜色好看吧?”
程景默只注意到她的手腕又白又细的,像是轻轻一用力,就会被拧断一样。
此时的程景默,手里拎着三个粮食口袋、一桶油、两匹卷好的布,小杰手里拎着糕点、糖这些轻一点的东西。
于向念从程景默手里拿过布匹和油,“下次买这些重的东西,开着车来买。”
想到要拎着这么多的东西,走到公园门口等车,就累!
程景默说:“你别拎了,我一个人拎的动。”
于向念回:“你都使用童工了却不让我拎,你是想给我搞一个周扒皮的名声?”
第28章 点火
程景默忍了忍,还是没忍住的“噗嗤”一下。
两人相处都一周了,于向念第一次见程景默笑,那个平时总是冷冰冰的人笑起来怪好看的。
他的头发短的可见头皮,五官全部暴露在外,嘴角上扬,那双桃花眼微微弯起,泛着光,硬朗的五官一下子都柔和起来,是另一种帅!
于向念也笑,还鄙视他,“你怎么笑点这么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