辣椒和黄瓜都是自家小院里种的,很新鲜。
肉是于向阳带来的,那块肉估计有四斤左右。
南城是沿海的南方城市,气温较高,那肉放到明天早上就会坏。
程景默将肉全部做成了红烧肉,满满一小盆。
这个年代吃的饭还不是纯纯的白米饭,是掺着玉米碜子一起蒸的,也有的家庭是掺着红薯、土豆、高粱等。
在这个一般家庭好几个月才吃一次肉的年代,这样的一顿饭算是奢侈了。
可大家都准备吃了才发现,家里的碗不够了。
第9章 果然是亲哥
以前,原主三天两头的和程景默吵架,每次吵架都是砸这砸那的,家里的碗摔得只剩下两三个了。
原主天天在外面上馆子,程景默和小杰一般都是吃食堂打回来的饭,或是随便弄一道菜将就吃了。
今天菜多了,人也多了,碗就不够了。
程景默略带尴尬的说:“小杰,去隔壁柳珍婶子家借四个碗。”
小杰说:“我们就差三个碗。”
“借四个。”
没一会儿,小杰就抱着四个大碗回来了。
程景默先拿了一个碗,舀了满满一碗红烧肉,又将李桂花给的素包子放进甑子里,也在碗里舀了一碗红烧肉。
看来是准备还碗的时候,顺带给一碗红烧肉。
别说,狗男人在人情世故上做的挺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