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一个古人,阿蛮当然不知道赤色鸳鸯肚兜的梗,也肯定不理解狂徒的意思。

毕竟他们不知天地为何物的时候,他脑子里只有阮锦的脚踝。

也不知道阿蛮为什么会这么喜欢他的脚踝,难道是因为他脚上的那串银铃吗?

那银铃好像是原主小时候就有的,据他父亲说,是他母亲留给他的遗物,阮锦试着往下摘过,但是摘不下来,便作罢了。

既然是那么有纪念价值的东西,还是一直戴在脚上的好。

阮锦抬头问阿蛮:“你早晨想吃什么?”

阿蛮想了想,答道:“去……蛮锦吃馄饨。”

阮锦点了点头,说道:“那我们俩一起去!”

于是两人同执一伞,走在桃花县的青石板路上,积水映出两道颀长的背影,一看就是两个容貌气质出众的年轻人。

两人一起来到馄饨摊子,本以为下雨会影响生意,谁料摊子上的食客仍是人满为患,其中排队最多的还是馄饨摊子。

还有什么,比下雨天的早晨吃一碗暖胃又暖心的馄饨更让人舒服呢?

阮锦远远的和仙儿打招呼,仙儿一袭红色纱衣,在众人里是最打眼的一个,她一直爱美,哪怕是起早贪黑的摆摊,仍然会把自己打扮的漂漂亮亮。

阮锦忍不住喊了一声:“哇,馄饨西施啊!”

仙儿一听,当即远远的摆手道:“哎呀可不敢可不敢,哪里敢和西施比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