宫肆偶尔还是会去孙家吃饭,看看白凤羽和孙绍仁。

尽管十年过去了,但他对白凤羽的称呼从未变过。

“嗯,我跟一个同事准备联名发篇重要论文,最近一阵一直在做这方面的收集!”

八年医科,读完还得在医院各个科室轮值。

每天都要看诊问诊,巡视病房,白班夜班轮流交替,每年还必须完成一定的论文数。

苦逼医学狗,说的就是孙宇轩。

“忙死了,感觉离秃顶也不远了!”说这话时,孙宇轩忍不住摸了摸尚且浓密的发顶。

“你要是不想做也没事的,爸也挺希望你能辞职的!”宫肆淡淡地说道。

“那还是算了吧,当医生也不赖!”孙宇轩说到自己职业时,神情变得凝重,透着几分神圣,“以前我是因为想救夭夭,所以才突然想当医生。

可读了这么多年医科,亲眼看着科室里的同事在生死线上,抢救一个又一个鲜活的生命,我才知道当医生竟然这么有成就感。

我很感谢白夭夭让我找到了,我可以为之奋斗一生的事业!”

说完这话,孙宇轩不忘目光嫌弃地转头看向宫肆,“你这种满身铜臭味的商人不懂的!”

宫肆勾唇微微一笑,半点没有因为孙宇轩的话而生气。

“你能找到想做的事情,我很为你开心!”宫肆问调酒师要了一杯加冰的威士忌,随后他举着酒杯与孙宇轩的酒杯碰了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