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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氏家大业大,盘根错节。辛茸既是外姓,又无倚仗,在这座暗潮汹涌的古堡里,自然处处掣肘、四面楚歌。

就连佣人也敢在背地里肆无忌惮地编排他,嘲他脾气古怪、疯疯癫癫,几个月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整天抱着棵破树发神经,半夜梦呓时嘴里还神神叨叨念着什么“你怎么还不来看我”,听得人毛骨悚然。

这些人嚼舌根时,从不避着奚桥,仿佛认定就算被辛茸知道,也闹不出什么能让他们付出代价的大事。

他们甚至一口咬定,这学期一过,辛茸就得卷铺盖滚出宋宅;还说等他被赶出去那天,一定要放鞭炮庆祝。

奚桥冷笑一声。

看来,他来得正是时候。

可以亲眼看看,他到底会是怎么个死法。

最好,还能亲手添把火。

这天他抱着小樾晒完太阳,刚把花盆抱进门,就见辛茸趴在床上,听见动静立马抬头,像早就等着他似的,眨巴着眼,一脸委屈地举起手指。

果不其然,莹白的指腹上又多了一道划破的伤口,血珠正挂在上头。

奚桥已经懒得问他怎么弄的了。

反正这人走路能摔,切牛排能划破手,烧个水都能烫着自己,身上几乎没哪天是不带伤的,受伤的理由更是五花八门,荒唐得令人怀疑人生。

活了两辈子,奚桥都没见过这么蠢的人。

可偏偏就是这么个废物,上辈子竟然能把他害成那样,想起来都觉得讽刺。

奚桥忍着满心嫌恶,拉过椅子坐在床边,低头替他的雇主贴上创口贴。

辛茸的皮肤很白,手心薄薄一层皮,摸上去凉凉的,滑滑的,像精致的白瓷,纤尘不染,成色上乘。

那双乌黑的眼珠子更是灵动极了,跟随着奚桥手指的动作,滴溜溜转个不停。纤长的睫毛扑棱扑棱,在眼睑下投下一片颤动的阴影,像拍翅的小蛾子,非常让人厌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