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看着以为这辈子都再也见不到的人居然就这么出现在自己眼前,这些女人们激动地眼泪止不住的流,找到他们,自己就有望沉冤得雪了。

鹏城警局。

各位阿sir在“库库”的瓜分战利品:“14k的人让你们全带走,叶阿欢的得给我们,他们在我们这里也犯案了。”

“他们在我们那里犯的案更严重,杀了人呐!!杀了三个!”

“他们也在我们这里开枪了,现在看,只找到两具尸体,但是他们有可能藏尸了,我们还没有找到。他们在我们这里犯的事更大哦!”

“至少给我们一半!他们是从我们那里跑出来的。”

“最多一个!你们没拦住,到我们手里就是我们的。”

……

犯人们统统不想被分到大陆受审。

在港岛,花钱请个厉害的大状,说服陪审团,就可以了。

不仅不用坐牢,只要获得民众的同情,甚至还能得到警方的巨额赔款。

大陆的法律体系与英美完全不一样,没有如此刺激带感的法庭辩护环节,律师也不会在庭上搞“我反对!”“我抗议”“objection”“异议あり”“我有权申辩!”这等激情澎湃的玩法。

大陆律师的常用词是:“有委托”“已到庭”“不申请回避”“没错误”“已确认”“起诉状一致”“新证据没有了”“三性不认可”“说完了,不调解,请法庭支持”。

听到法官说:“今天庭开的有点慢,就不进行口头辩论了,双方代理人庭后提交书面代理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