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建春娘家听说女儿身子坏了,要拿钱救命,连连摆手,连门都不许亲家进,直言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生死有命,要钱没有。
崔志猛作为罪魁祸首,连面都没露。
要钱实在拿不出来,要工分,随你扣,扣光了一家子就饿死在窑村大队。
这样的滚刀肉,连崔守义也没法子。
最后沈秀红想了个折中办法,崔家把丁建春在镇上住院的钱给付了就成,然后大队开证明,叫崔志猛和丁建春离婚。
崔家全程都没有提起傻丫这个人,明明亲骨肉就在隔壁,全家连一个字都没提,权当没有这个孩子。
最后沈秀红抱着孩子去了镇上,带话回来,孩子重度营养不良,矮小,还有什么自闭症,反正就是不花一大摞钱,基本养不活。
这些都是沈秀红在操作,丁建春醒了之后,能自己照顾自己,崔锦芳就从镇上回来,傻丫也被妇女主任接走了,邻居家的事情,崔锦芳姐弟没有再过问,仿佛毫不相干了。
没几天,崔锦梅就彻底搬到县城去了。
铺子已经开起来,她忙碌的很。
小民也在县城,眼瞅就要高考,为了吃得好睡得好,崔锦芳征得梅师傅同意之后,索性拿钱出来给小梅把铺子后头住宅部分捯饬的好一些,让小民不要住校了,姐弟俩互相之间有个照应,还可以少来回奔波。
崔锦梅当学徒工半年就开始拿工资,梅师傅很喜欢小梅,把她当亲女儿看待。
小梅拿了工资也不藏私,全部上交给崔锦芳,崔锦芳不肯要,她还不高兴。
最后崔锦芳让她自己留一点零花,剩下的帮她攒着。
隔壁不再鸡飞狗跳,弟弟妹妹也到县里去了,家里只有崔盼有和崔锦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