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4页

快穿:阿蜃 鹿鸣春 1095 字 2个月前

“你利用照片威胁陈梓琳女士给你打探内部政策消息,妨碍市场正当竞争秩序,铁证如山,请你老实交代!”

司辰看见这些证据,才知道搞他的是谁!

“这是笑话,我们当时已经订婚,陈梓琳是我的未婚妻,这怎么能算是强迫!”

警察不忍直视,这个精英才俊,居然是个法盲。

“我国刑法规定,只要是违背受害人意愿,无论是采用胁迫,欺骗,还是威胁暴力手段发生关系,都叫强奸,一经确立,就要判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坦白从宽,我劝你不要做无谓抵抗!”

其实当下社会,很多时候,强奸案已经不仅仅是暴力强迫和拼死抵抗这么简单明了的关系。

不少女孩儿原本只是见个网友,或者相亲,也有的是刚开始接触异性,处在互生好感的暧昧阶段,可能一个不小心,被灌酒下药,就非自愿与对方发生了关系。

她们自己都搞不明白这到底算不算强迫,还因为羞于启齿等原因,没有报警。

偶尔有姑娘要报警,但是在周围人眼里,更多时候把过错归结于女方。

在他们眼里,受害人就是那有了裂缝的鸡蛋,并不是完美的受害者。

受害人迫于压力,少不得自认倒霉。

但是警方还是希望少一点这样的受害者,多一点勇敢的举报人。

陈梓琳这边蛰伏许久,收集了确凿证据,尤其是酒店监控,她费了不少周折才在不惊动司辰的情况下拿到。

司辰承认和醉酒的陈梓琳发生了关系,却不知道原来法律界定是这样的。

但凡对方是许苏洛那样的,他都能理直气壮的倒打一耙。

可那人是陈梓琳,不缺钱,也不稀罕他人,主动要退婚。

更有陈家护着,不怕事儿闹大。

司霸总辰这回麻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