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知青!”
许飞琼尴尬的扬起手里镰刀,甩向矮灌木,顺便隔开赵鹏程。
“嗐,我都嫁到村里来了,早不是什么许知青,我男人跟你家婆娘还是同宗的堂兄妹,你叫我一声二嫂也不为过。”
赵鹏程可比许飞琼的境况差多了。
许飞琼是爹妈有能耐不想管她,赵鹏程呢,家里兄弟姐妹七个,只有父亲是正式工,母亲到处打临时工,父亲单位分的二十多平方的小屋子,上下铺不够,床底下还打了一层地铺。
街道办一出号召,他们哥儿几个就纷纷报名下乡。
起码每天能吃饱饭,睡觉能伸直腿。
可谁知街道宣传的棒打狍子瓢舀鱼,压根就是扯淡。
在这里累的要死,穷不说,还穷山恶水。
对比起来,他宁愿在城里受穷,也不想在村里种地。
可惜,下乡容易回城难,眼瞅回去无望,家里来信,父亲身体不好,经常生病吃药,他回去家里下脚的地方都没有,更别说给他张罗媳妇儿。
没法子,只得在村子里瞄准小队长家被宠的没脑子的小闺女,先让小闺女芳心暗许,再提出愿意入赘。
吴队长家不缺儿子,缺的是真心疼他闺女,又能被他们一家拿捏住的女婿。
加上小闺女对赵鹏程非君不嫁。
小队长权衡一番,尽管知道赵鹏程诸多缺点,可还是捏着鼻子,在附近给他盖两间屋子,让他们成了婚。
赵鹏程见识过城市的喧嚣,哪里忍得了山村的清苦。
他每天都在想着回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