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厌恶人言,不喜欢楼房,买的房子独门独院。
坐北朝南的正屋三间,大约六十平。
左右是卧室,中间做堂屋。
边屋两间,大约三十平,一间厨房,一间放杂物。
还有一百多平的院子。
靠墙跟被前房主开垦种了点菜,最南边拐角还种了一丛月季花,这会儿花都开败了,还有点大红粉红的残留花瓣,在秋风里摇摇摆摆,不肯落下。
林芝仍旧住在招待所里,大手笔的花钱找人改造。
把屋子里破旧不能用的都拿去扔了,地砖重新铺,杂物房改成洗澡的地方。
地上铺瓷砖,沿着墙角做排水沟,最后在靠外面的墙上开洞,洗澡水顺着墙流到外面的旱厕里,还能用来冲厕所,简单又干净。
林芝不着急住,也不心疼钱,只要一个满意的安身之所,其他时间都住在招待所。
小县城的招待所便宜,一天才五块钱。
放过李俊,也算放过了自己,大多数时间,林芝躺在招待所的床上,看着窗外来来往往的行人,遇见巡逻的公安,也会下意识多看两眼。
百无聊赖,没有任何追求,从她跟李俊到了县城,在村里渐渐被婆家败坏了名声,娘家就已把她当外人。
要是在长大的村子里无家可归,那比在县城还惨。
夕阳西下,又是一天过去,林芝套上厚外套,从宾馆出来,打算去吃晚饭。
刚走到宾馆外面就差点被人撞了,幸好身后有人拉她一把,才堪堪躲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