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人走后,温向烛若有所思地看向门外,姨母安排的这处院落极好,倒不用她费尽心思想办法与宋鹤辞碰面。
“立春,把前几日绣的荷包带着,咱们去落雁居看看姨母。”
自从住进侯府,温向烛每隔一日就会去落雁居陪黎落说说话,不过数十日,两人之间的相处就亲近如同母女。
无论是亲情还是爱情都需要下功夫维护,娘亲和爹爹是这样,每日娘亲都会等爹爹下值回来吃饭,十年如一日,爹爹也从未在外花天酒地,留着她和娘亲两人用膳。
温向烛从小就知道这个道理,更何况她也喜欢姨母,做这些事情自然得心应手。
“也不知道淮序哥哥如今怎么样…”
温向烛喃喃自语,立春听闻立马有些打趣。
“小姐难道忘了,沈公子也会来京城殿试,要不是夫人派的人快马加鞭,说不定小姐在路上和沈公子还能遇见呢。”
立春绞尽脑汁,沈公子和小姐自小定有娃娃亲,会担心也是正常的。
温向烛清楚立春想说什么,但她和沈淮序虽是青梅竹马,却并无男女情义,更何况如今她家破人亡,淮序哥哥高中后不一定还会记得她。
“好了立春,咱们快去落雁居吧,再晚一点姨母都用完午膳了。”
温向烛带着立春赶去落雁居,对着黎落好一阵撒娇,又把自己亲手绣的荷包给她,直哄得黎落眉开眼笑,搂着她叫心肝儿。
黎落在家中时只有温向烛母亲一个能说的上话的姐妹,对温向烛自然多了几分亲近。
再加上她实在懂事乖巧,经过这几日的相处,她心里已经把女孩当成亲女儿疼爱了。
温向烛对此乐见其成,见姨母眉目间涌出乏意,女孩掩去眼眸中的神色,满意地勾起嘴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