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实话,这副画面还怪好看的。帅气男高,乖巧上药。
她突然记起来自己当初同意跟他谈恋爱的一大原因,就是这人长得好看。她们老林家是有点颜狗的遗传基因,外公以前说外婆一见钟情愿意嫁给他,林母更不用说了,就是因为颜狗才会喜欢陆建林那么个绝世傻叉。
目光落在那块被烫得发红的皮肤,脑子里不自觉蹦出来一些不太干净的东西。以前她看小说,里面的女主一碰就红,林念禾跟贺渺两个人吐槽过无数回这个羸弱设定。
直到后来,第一次接吻,她不小心用力隔着衣物掐了下霍锌的腰,事后他掀起衣服把那个痕迹展示给她看,林念禾大为震惊。
是的,霍锌一碰就红,偏偏这人天生冷白皮,每次她没注意留下的痕迹就更加明显了。
林念禾面无表情地把手机还给他,霍锌也涂好药了,顺手收好手机。
她把脑海里那些废料全部甩出去,总觉得今晚的他异常安分。
“我打算给你报个高三复习班,你怎么看?”
霍锌把刚用完的棉签扔进垃圾桶,“可以。”
“单科不够,我觉得按照你现在的成绩至少得报个全科。”
“行。”
林念禾上下扫了他一圈,仔细感受刚才回话的语气,确实是自愿,疑惑道,“你不是不爱学习吗?”
霍锌高三那会儿,真是纯为爱发奋学习,一边学得犯恶心想吐,一边从地上爬起来继续学。
“你喜欢爱学习的?”他冷不丁扭头,对上她的眼睛。
江予州博士学历,读书的时候还跳过级,白天给他送饭,霍锌看见床头摆着好几本书,活脱脱热爱学习的样子。
“嗯?”林念禾不知道他问什么,“还行。”
听见回答的少年明显心情好了一点点,他站起来往房间去,“我睡了,明天早上想吃什么,记得发我手机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