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可以这样强烈地喜欢着另一个人,喜欢到在自己的幻境里把自己拆分成两个个体,真实的不好的那一部分躲在阴暗的角落,想象的好的那一部分耀眼地站在他的身边。

可是在两者融为真正的祂后,幻境中的林铮明眼神恐惧,似是不明白自己喜欢的女生漂亮的脸蛋怎么变成了这个鬼样子,他干呕起来,在祂逼近时又害怕地抓住季昇的手臂寻求庇护。

这就是陈默喜欢的男生,哪怕在自己完全主导的想象的幻境里,祂也明白林铮明看到自己不堪的真实的一面后会是怎样的反应。

可是哪怕如此,祂还是喜欢他。

喜欢真的是一种无法理解也不需要理解的情感。

夏殊异曾经觉得自己模糊地触碰过这种情感,那是上一世他得知叶夏两家联姻的时候。

他第一次见叶景瑜,被告知这个人会是他未来共度一生的另一半。

虽然没有季昇那样的主角光环,但是原书设定中,叶景瑜作为五大家族之一的继承人,也是一表人才,实力优秀。

夏殊异曾经以为他喜欢叶景瑜。

或者说,在他的认知里,他应该喜欢叶景瑜。

所以哪怕两人第一次见面对方就表现出不加掩饰的冷淡和厌恶,哪怕对方当着他的面和朋友说从来不把想靠爬床上位的人放在心上,哪怕对方听信方知意的挑拨和陷害骂他蛇蝎心肠不要脸,他也只是觉得,要做的再好一点。

如果做的再好一点,让对方满意一点,是不是就可以让对方回心转意。

就可以让对方,也喜欢上他。

可是如果真的只是做的再好一点就可以,如果真的只是做的不好的错,那为什么最后的最后,他和陈默都被遗弃在了火场,都黑化成了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