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每天都在想方设法地……求婚。

没错,求婚。

各科成绩不管了,身份也不藏了,他已经是alpha了,还有什么好藏的,每天都是变着花样的求婚和接近。

灵犀一路过关斩将,终于回到702宿舍,就看到了大片的黑玫瑰花束,挂在床头,放在地上,再搭配一堆惨白的气球,把宿舍环境装点的十分阴森。

不像求婚,像灵堂。

但只是她这么认为,实际上戚洵布置的还是很浪漫的,可能是一种她没有get到的浪漫。

几克拉的钻戒能表达爱意永恒,戚洵不知道,只知道现下求婚都流行鲜花钻戒下跪,他把珠宝店的最大一枚钻戒买回来。

可灵犀没搭理他。

她在收拾东西,其实也没什么好收拾的,她丢了很多生活用品,就捡了几件衣服塞到包里。

末了,在要离开的时候才和戚洵说了句:“我换房间住了。”

什么?

戚洵面色变了:“为什么?”

刚说出这句话,他就知道答案了。

灵犀太受欢迎了,大家都知道她住702宿舍,如果长此以往,未来肯定不会消停。

过分的崇拜和爱慕会驱使人做出疯狂的事,眼下只是装偶遇,以后可能会发展到堵宿舍。

尤其是她没有分化成任何一个性征。

这仿佛给了所有人一个可趁之机。总之,她不能用性征相同来拒绝他人的表白。

当然,以上都是戚洵脑补的,实际上灵犀只是觉得洒够了鱼饵,该收网了。

戚洵没有再阻止灵犀换宿舍,但他就像个被迫分居的丈夫,心中的怨气指向了那些多事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