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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份合约足足有六十多页,条款上千条,他们刚才只是在其中的某一页里面加了一条合约,放在这厚厚的一摞合约里面,那条新加的条款简直就像是一颗珍珠掉进了沙子里,无处可寻。

而且这合约现在就只剩下这一份了,当初签约的时候是公司一份艺人一份,但是林溪那一份在她当时搬家的时候不小心落在她家了。

她作为一个资深经纪人,深谙各种拿捏艺人的本领,自然是没有将那份合约还给林溪的。

而林溪当时丢了这份合约也只能自认倒霉,本想再重新回公司复印一份,当然也被她给劝下来了。

因此,现在林溪和公司签约的合同,明面上的就仅此一份,林溪手里是没有的。

所以李姐压根就不相信林溪会发现其中的不对劲,除非她记忆力超凡,能对一年前的合约倒背如流!

林溪没说话,低头快速的浏览了一下合约。

原身本人签合约的时候是仔细的看过合约的,她虽然是一个恋爱脑,可是在离开阮峥之外的事情上也是个理得清的人。

当时也是看在这合约虽然待遇差了一点,但是却没有太过分的地方她才签的。

可是现在。

林溪看着地三十五页最下角多出来的一条合约,挑了挑眉。

她指着那一条给李姐看,似笑非笑的问:“我记得,当时签约的时候这一条可是没有的。”

那一条合约写着,若是艺人违反合约主动提出解约,那么公司能向艺人索赔最高能达两个亿的赔偿金。

换而言之,你想解约可以,反正必须得补偿公司,而赔偿金还是由公司这边提,想提多少就提多少,只要不超过上限两亿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