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郁眠枫轻轻挥开余蕴和的手,转身向卫生间门外走去,随口道:“你可以现在去夜店,还能待个通宵。”

“可我不想随便找人将就。”

余蕴和紧紧跟了上来,跟着郁眠枫一同走出卧室。

“那你去亲小麦。”

郁眠枫敷衍他。

小麦是他们两个养的狗。

“好吧,我开玩笑的。”

余蕴和像是头脑一热,才说了有关初吻的这番话。

听了郁眠枫这话,余蕴和在当着郁眠枫的面故意叹息了一声之后,就没再谈论过这个话题,转身去厨房给郁眠枫准备蜂蜜水。

郁眠枫没急着去沐浴洗去一身淡淡酒味,而是先一步来到客厅。

金毛犬兴奋地扑过来求抚摸,围着郁眠枫的腿打转。

余蕴和是一个人住,但是家里养了条狗。

是金毛犬,郁眠枫当初与余蕴和一起捡到的。

郁眠枫很喜欢小动物。高中时,余蕴和兜里随身揣着宠物零食,遇上流浪猫狗,余蕴和就会把宠物零食交给郁眠枫,在一旁静静看着少年投喂小动物,顺便拍几张照。

后来,他们一起捡到只小狗。

郁眠枫也起过收养的念头,可惜的是,郁母对狗过敏。早些年,郁眠枫在接触小狗后,都是去余蕴和在外面租的房子,沐浴换衣服,处理完后再回家。

余蕴和和家里关系一般,早已自己出来租房住,这只小狗就由他来抚养,平常不在家的时候有专人照顾,郁眠枫隔三差五还能过来看一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