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这个客栈的小二?”

“小姐,是的。”

纳兰镜闻的目光落到她手上,眸色渐深,“何时来的这家店?”

她的手很光洁,没有干活留下的茧。

小二面色不改,脸上堆着笑道:“小的才来不久,不过十来天。”

第298章

“之前是做什么的?”

“小的之前以抄书为生,只是近些年这行不景气,实在是养不活自己了,这才来客栈当伙计。”

她说的坦荡,没有任何心虚。

抄书大多是文人的一种谋生手段,许多家境贫寒的书生,没什么力气干活,而很多是觉得读书人干苦力是丢人,脱不下那长衫,便会选择给那些书店抄书来换取报酬,能赚钱又体面,只是耗费的时间长了些,所以许多读书人都会选择去抄书。

只是人太多了,这行逐渐饱和,竞争力大,又有不少人压价,店家开价一本书十文钱,立马就有人跳出来说自己八文也能干,通过压低价格来获取岗位,可有人八文,就有人六文钱能干,如此,价格越来越度低。

单靠抄书已经不足以养活自己了,那些读书人只能另谋生路。

只是放下笔墨来干苦力的人,倒是少。

纳兰镜闻仔细看了她的手,确实食指,中指,无名指指腹有明显的厚茧,说明她之前的确经常使用笔。

“既然来客栈当伙计,那为何要选这个客栈?”

这个客栈不仅是在荒郊野岭,来的人也良莠不齐,鱼龙混杂,不仅不好应付,且大多都没什么钱,她去城中那些大客栈不比这里强?

纳兰镜闻紧盯着她,试图从她脸上看出些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