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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许真的是上天有好生之德。

看在常玉尚且没有真的放弃自己的生命,看在他甚至还有余力怜悯别的生命,甚至打算救下这条狗的情分上,冥冥中叫他遇到了几个结伴路过的女孩。

女孩儿们心地很好,打车带着常玉和狗找了一家宠物医院,甚至还看出了常玉的窘迫,自发凑了大半的治疗费赠予常玉。

一群陌生人能做到这个地步已经是好得无话可说,她们后来甚至还打算陪着常玉去医院检查检查那一跤有没有摔出什么问题,常玉拒绝了好几次好意她们才罢休。

常玉坚持要留下联系方式以后偿还恩情和这笔钱,女孩儿们推拒着怎样都不留,最后实在拗不过,常玉只能一遍又一遍道谢,千百倍的谢意也不知道怎样偿还才好。

女孩儿们在确认狗不再有生命危险之后才离去,离开没多久,常玉才在自己的外套口袋里发现她们偷偷塞下的一笔钱。

不多,但足够常玉一个人吃上好几顿饱饭。

他坐在宠物医院的等候区,捏着手上的纸币,泣不成声。

常玉始终觉得莲雾是一条和自己一样倒霉的狗。

被人虐待随意丢弃,遭遇这样大的劫难才堪堪捡回一条命。可即便救回来了,还是因为治疗不及时成了一条听不见声音的狗。

一个瞎子,和一条聋了的狗。

好滑稽的组合。

他不知道一条狗如果失去了听力会有什么困难,但他想,或许和他变成瞎子之后差不多痛苦吧。

所以他不想看莲雾继续流浪,纵使常玉自己也没有太稳定的收入,他还是收养了这条狗,给它取名莲雾。

后来遇到许越,青年没有任何恶意地开口,简简单单搭话一般地询问常玉,“为什么要叫这个名字?说起来,奉阳很少有卖莲雾。”

为什么要叫莲雾。

因为莲雾是常玉童年时路过某家小超市,通过那个小小的老旧的电视无意看见的水果。什么口感,为什么长得这样奇怪又好看——如果爸妈还在的话,如果他撒娇说想要的话,他们会买来给他吃吗。

这是一颗常玉想要而从未得的果子,他这十九年有无数个渴求而不可得的东西,统统融去、纠缠,又化作一颗鲜红诱人的莲雾果。

它就像吸引无数勇士与恶龙抢夺的那颗宝石,而常玉是最先被刺死在城堡外的连名号都没人叫得上的一个勇者。

——他连宝石的光芒都还没有见过。

那一刻,常玉自作主张将心中那颗触碰不到的莲雾果碾碎,又将这份渴求的欲望妥帖放置在这条狗身上。

他强迫自己释怀过去的一切不可得,劝说自己这条狗的出现就是他的拯救。

要一起活下去,常玉和他的莲雾。

后来常玉靠自己得到了一切童年时自己渴求的事物。莲雾其实并不太好吃,不怎么甜,水份很足——但也只是水份很足而已。

实在算不上一种好吃的水果,难怪直到十几年后也并没太普及,甚至好些人从未听过它的名字。

所有的不甘心和欲望都随着常玉咬下这口真正的莲雾的一瞬间爆开,心里的执念好像也就这样轻飘飘地散去了。

三十岁的常玉干巴巴地嚼了几口嘴里的果肉咽下,有些无奈地对许越道:“不是说过不用特意买了吗,我现在真的不喜欢吃莲雾了。”

“顺手就买了,桌上还有别的。噢对了我买了芒果,切好的,知道你喜欢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