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让兰多的派对能够邀请来大部分人的原因还有——拉塞尔看了一眼正在社交的岑维希。
他正端着酒杯和两个小姑娘聊天。
拉塞尔看了一下手表,十分钟了,他们还在聊,一个穿着银色亮片流苏裙子的小姑娘显然对岑维希很感兴趣,聊天的过程中不断在靠近他。最后,拉塞尔挑眉,看见岑维希不仅掏出手机留了一张合照,甚至和亮片裙子交换了联系方式。
“怎么了?”岑维希再给自己端了杯饮料,看着面色古怪的拉塞尔:“你不要告诉我刚刚有兰多的追逐对象?”
“那倒不是,至少不是今晚的。”拉塞尔说:“你很喜欢她们?”
“我喜欢她的鸟形头饰,好精巧啊,她一说话那个鸟的脑袋会一啄一啄。”岑维希来了兴趣:“母亲节快到了我还没准备礼物呢。”
“fe,”拉塞尔漫不经心地说:“你要记得tag她哦。”
这就是兰多的派对受欢迎的另一个缘故了。
岑维希。
一个在同龄人里面可能拥有最多关注度的网络红人。
以及他非常大方地会在自己人气可观的账号里面tag参与派对的大部分人。
对于在名利场长大的各位来说,也许未来他们会学会像祖辈一样变成一个低调神秘的人,那种永远穿着亚麻色的衣服在固定季节来到固定地点度假,一年四季所有的安排就是全球追逐不同的风景。
但现在,还处于迷茫的人格确立阶段,衣食无忧拥有绝大多数人难以企及的资源的各位信托宝贝们,推崇的就是受欢迎的程度了——翻译过来,社交媒体的粉丝数量。
被人喜爱,被人羡慕,被人崇拜。
这是金钱也买不到的天赋。
但是岑维希天生拥有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