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雷斯特幽幽地问:“你楼下的邻居,叫红头罩?”

赛里斯回答:“对。”

弗雷斯特已经理解了一切:“你已经搬去阿卡姆了?”

赛里斯:“……”

且不说他自己的事,红头罩为什么会在阿卡姆?杰森只是个吃吃喝喝抢抢地盘打打反派偶尔跟布鲁斯吵架的反英雄,其实他性格很好(他真的很好),他甚至刚成年!

赛里斯花了足足五分钟来解释红头罩真的住在他家楼下,以及此前他对稻草人的身份一无所知的事。

弗雷斯特问他那为什么要跟红头罩谈蝙蝠侠,赛里斯说因为红头罩是蝙蝠侠的粉丝!我也是!我们是蝙蝠侠同好!

在弗雷斯特说下一句话前,赛里斯提前堵住了话头:“如果你接下来要说阿卡姆也有一堆蝙蝠侠的粉丝,而且是狂热粉丝,那我现在就走,导师。”

弗雷斯特哽了半天,最后叹气,说好吧好吧,你赢了,我相信你没当什么反派,你也没那个胆子。

赛里斯:……那还真是抱歉了,我甚至有胆子当黑帮老大,我还能绑架蝙蝠侠和超人。

“我以为你不会来了,赛里斯。”弗雷斯特倚着枕头,感慨地说,“在他们拿枪指着我的时候,我就知道完了,我做错了一件事,接下来是无穷无尽的错……”

“你可以直说你只是想做个小生意,结果阴沟里翻了船。”赛里斯毫不留情地揭穿。

“给我留点面子!”弗雷斯特气得,“我怎么知道他们想干什么,最开始他们只是想买我们去年的研究!他们还跟我压价!那群人根本不懂科学,只懂钱!”

结果到交货的时候,一切都变了,来接头的人变成了黑帮暴徒,一群哥谭人拿着枪对他说:哟,弗雷斯特,我们可以出一千倍的价钱,买你的另一项研究,你的侄女在我们手上,你肯定不会不识抬举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