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回去,重新查看了自己的手机,他还收到了阿尔弗雷德、提姆和达米安发来的消息,也有布鲁德海文警局同事的。
阿尔弗雷德提醒他早点休息,提姆给他的是帮忙调查的资料,达米安跟他抱怨德雷克和红头罩,同事则希望他回去。还有赛尔,赛尔跟他说桌子上有午餐和糖果,午餐是给他的,糖果是给他和孩子们的。
迪克看了一会儿,不禁笑了。
他可很久都没收到过儿童糖果做礼物了,而且是拐杖糖。
迪克去洗漱,去拿牙刷的时候,差点错拿洗发水的瓶子——他记得赛尔说过,里面是染发剂,只是用洗发水瓶子来装而已。他把瓶子放回去,又想到什么,停顿了一下。
十分钟后,他看着自己头发上的一撮金色,对着镜子看。
那是一种明亮的、灿烂的金色,也是赛尔的发色。
好快——好快的上色,几分钟就能把头发染成这个颜色,这是什么染发剂?
以迪克的常识来推断,这种东西出现在哥谭,不是来历有问题,就是东西本身有问题。他有经验的,真的很有经验。
他放下那一缕金发,正要回去吃他的“午餐”(是的,已经是晚餐了),却在听到卧室脚步声的时候立刻抓起了门口的撬棍。
不速之客举起双手:“我只是顺路来探望你,孩子。”
这是个穿着黑橙撞色制服的男人,只要看到他竖分的头套,所有同行都能叫出他的代号——丧钟。
“顺路?你来哥谭做什么?”迪克稍许放松了点,但面对丧钟他依旧警惕。
丧钟坐在了客厅的沙发上,说:“来找人,找一个不知道是否存在的人。倒是你,孩子,我从别人那里听说了你的情况……”
迪克把撬棍放回去,走到客厅,说:“用不着你关心,丧钟。”
他100确信丧钟来哥谭的事并不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