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爱德蒙在回答“言情”时就已经后悔自己问了愚蠢的话。

好像他今天一直在干蠢事。

“你拿去看吧!”神父对时尚、言情小说的兴致不大,很快便把杂志让人跟不上他阅读速度的爱德蒙。后者接过又翻到珍妮的小说主页。

他也不是青瓜蛋子,可一想到这本小说是珍妮写的,加之杂志为此配了相对密集的精美插图,爱德蒙的心便五味杂陈,脸颊的温度也不断升高。

“怎么样?”神父等爱德蒙看完后很自豪道,“写的不错吧!”

“是,是挺不错的。”抛开这是珍妮写的,无论是创意还是剧情,亦或是杂志配的插图都不难预料这一定会掀起当下的讨论热潮,进而让珍珠女士(珍妮的笔名)声名鹊起,《魅力巴黎》的销量也随即暴涨。

但……

一想到这文字大胆的小说出自珍妮之手,爱德蒙就升起一股想蜷缩的羞耻欲。

神父见状,又是一阵摇头叹息:“你也不是年轻人了,而珍妮要是托生到一早有安排的富贵之家,一年前就可以完成终生大事。”

爱德蒙觉得这话莫名耳熟,可他还为珍妮写出这种小说而感到惊讶,一时间也没有去想在哪儿听过类似的话,“她在《魅力巴黎》一炮而红了,总不会止步于此。”

“当然不。”神父闻言很奇怪道,“你不是已读没成废稿的侦探小说吗?她还没有选定这本的投稿报社呢!对了,《魅力巴黎》下个月有纪念刊,珍妮一定会参加的。”

“纪念刊?”

“剧院老板的最爱,同时也是新人成名的最快途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