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使神差间,法里内利决定想要做些什么——他找出了最好的信纸,带着“我得赢上一局”的念头给小说的作者写了封信。

蘸墨水时,法里内利瞥见对方优美的字体,一时间竟难以下笔。

悬空的笔尖很快荡下颗大大的墨珠。

法里内利回过神时,信纸上已多了些难补救的点。

他盯着那污点看得微微出神,直到有人敲门问他要不要去喝上几杯,他才如梦初醒地放下了笔,把有污点的信纸揉成一团:“我不去。”

敲门声戛然而止,“好吧!”,门外传来逐渐消失的脚步声。

法里内利重新拿了张纸,动笔前又突然顿住,把揉成一团的废信纸摊开当做草稿纸。

“亲爱的女士……不!这么写也太轻佻了。”法里内利在草稿纸上憋出个开头便赶紧划掉,“应该用尊敬的女士……”写到一半又再次划掉,“这么写也太正式了。”没准对方更年轻些。

如此划了两到三行,法里内利才搞定他的回信开头——“令我欣喜的博林女士”。

以此开头,他斟酌着接下来的每一个词,每一个句,脑海中也随之描出收信人的模样——年轻的女人,可能不算特别美丽,有着一头深色长发,在家时将蓬松的头发搭在肩上,出门时会将其束好,绑成那种教会女子学校的死板款式。

也许是太生气了,或是他为这事忙得饥肠辘辘,总之在写这封信时,法里内利的心脏跳得有点快。

应该说是快过头了。

…………

等待对于急切的人是万般折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