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少不能被叫妄想。”
常言道,舌拙的怕嘴利,嘴利的怕胡搅蛮缠的。
埃里克的额头爆出分叉的青筋。奇怪的是,青筋的分支毫无过度地从青蓝色转变成了象牙白。
这一细节挡在没被发油抹服帖的小碎发下,不仔细瞧还真的不能发现异样。
珍妮想到89年《歌剧魅影》里非常经典的易容片段,一时间竟毛骨悚然——太酷了。
她又看向同样易容的基督山伯爵,想必对方一定能在“马甲的塑造”上与埃里克相谈甚欢。
“时间到了。”基督山伯爵想起他还约了人,“一起?”他看向与珍妮相性非常不好的埃里克,后者也是立即起身。
“当然不。”埃里克最后也没放过珍妮,“去地狱都好过与一胡搅蛮缠的孩子坐在同一桌。”
“哦!那可真是委屈您了。”珍妮应该害怕对方,但或许是基督山伯爵挡在她与埃里克间,她竟有了不断作死的愚蠢勇气,“愿您买下全巴黎的咖啡馆。”她学对方抬起下巴,只是身高很不给力,“这样一来,饶是上帝也不能让您与撒旦共处一桌。”
基督山伯爵使劲抿唇,努力不让笑声泄出。
埃里克的表情依旧难看,丢下伯爵便大步离开。
咖啡馆的老板向这桌投来轻蔑目光。两个穿得人模人样的大男人在店里聊了这么久却只是点了两杯咖啡,连带着看同桌的珍妮都不顺眼:“你把那人一起赶走。”他向拿餐的女侍说道。
“这不好吧!”女侍有些下不去手,“赶了她那其他的客人怎么看?”这里是除拉丁区外的艺术聚集地,而搞艺术的十有八九都不富裕,“现在的客人已经少了,她坐那儿也不耽误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