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那青鍋裙衫的主人却步履如常,头也未回。
李寻欢攥紧了拳头,颤着身子慌不择路地追上去,面色惨白道:“念念,不要嫁给他。”
他颤抖着呼吸,怕失了这次机会,便再也没有机会开口了,“我知道我已经老了,与你实在不相配。可是”
他涩着嗓子,不知要如何说下去,只能深吸一口气,透过满目的水雾凝注着她,以一种近乎乞求的语气,哑声道:“我知道若非情蛊,你绝不会对我动情。都是我的错。”
“我你若怨憎嫌恶,要我的命来偿还也无妨,只是别看不见我。”
李寻欢也不知自己在说什么,话音还未落,咸热的眼泪便狼狈地淋了他一身。
这话实在卑劣无耻,更是全无道理,可是他已经没有办法了。
闻言,念念终于停下脚步,回过身冷冷地看向他,眼神毫无波动,似在冷眼旁观陌路人的痛苦。
这双浓墨般的猫眼原来也可以这样冷冽。
李寻欢心里说不出的慌乱,冥冥中仿佛有道声音在告诉他,倘若什么也不做,他将在这道眸光下失去某种世间仅有的珍贵之物。
胸口闷得喘不过气,他忍着心脏的抽疼,学着将自己剥皮拆骨,赤裸地摊开在她面前,“念念,我承认我是个软弱、不堪又卑劣的人。满口道德纲常、侠义伦理,怕被世人诟病。十二年前,我就已经习惯了被世俗阉割的自己。”
李寻欢从不是肆意潇洒的江湖客,他幼时尝尝思索功名何意,不解父兄为何受功名所困,可他自己却被‘侠义’二字捆绑了半生。
他本想说:自青梅树下第一次见你时,我就再也没能忘记你的眼睛。
然而事实是,自那间摇晃的车厢里,她蓦然睁开眼,眸间尽是难训的野性时,他便再也忘不掉这双眼睛了。
与他截然相反,有这样一双眼睛的人,是永远不会被规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