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十八年里,李寻欢可以不必活在任何累赘的期待里,是因为小小的她,正努力地学着保护他、试图细细修复他的每一处裂纹。
可他却心盲眼盲,自恃长辈,仅用‘纲常’‘年纪’两词,便将这些尽数抹去。
他从未愿意睁眼看一看她的爱——莽撞的、笨拙的、蛮横的,可同时也是细腻的、热烈的、不由余力的。
等他睁开眼,氤氲起满目的泪意时,才发觉这份爱早已淌在了他的每一根血管里,如何能割舍得去?
少年时,他把爱藏在口不对心的欲言又止里。爱是每年盛夏里,永远吃不完的生梅,是衣柜里的一片青绿,是余光里的柔软。
中年时,爱成了痛苦的刑具,藏在每一个克制的眼神里,躲在每一声骨架的哀鸣里。他越是想要远离她,就越是靠近她。
每个眼神、每道声音里都犹带着自己懦弱胆怯的回响,他不敢听,不敢看。
一直都是李寻欢不能失去念念。
她怎么可以一去不复返?
她明明已经嫁给我了。
心脏正在一阵阵紧缩,似年少时钟爱的生梅挤出了酸汁,硬生生地浇灌在心脏的剖口上,又酸又痛又涩。
翻卷的浪层将他整个淹没,在失衡与迷失中,他被恐惧推着向前,忽然就不想再胆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