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经过时,手上忙碌着的人都不自觉的停下来,惊艳于那个绰约多姿的少女,在愣神几秒后惊讶的把目光落在她和追命交握的手上。
十指相扣,这实在是最直白的表达,但更直白的是少女脸颊无言的羞红,像初生的烟雨海棠花,这样灼灼貌美的二八少女竟然会爱上一个落拓潦倒的中年汉子,实在让人不解。
世人总是先敬罗衣后敬人,先敬皮囊后敬魂。
这胡子拉碴的中年落魄男人,既没有如何出色的皮囊,穿着打扮更是不修边幅,不老实的穿着件半开的单衫,腰间别着个酒葫芦,一身潦草。
没有一个人不在心里暗暗摇头,这样漂亮娇嫩的小姑娘竟被这样一个潦倒汉子骗到手去了。
果然还是年纪太小。
那些眼神不算隐晦,好在追命实在是个不在乎别人怎么看他的人,他早已看破世事,最豁达不过了。
他没有一丝不自在,淡然处之,要他说,如今能让他在乎怎么看他怎么想他的,只有眉心有一点朱砂痣的小姑娘了。
至于桑菀,她更是不会在意,只有她知道,这个看似潦倒的男人有着世人没有的珍贵品质,这些远不是俊美容貌、华丽罗衣、无边权势能比拟的。
当一个人只会用这些去揣度衡量他人的时候,他们已经丧失了看见更宝贵更稀有的灵魂的能力。
走到街角时,一家熟悉的馄饨摊已经支起来了。
桑菀和追命对视一眼,刚相遇的时候,他们就是在这里吃了一碗荠菜鲜肉馄饨。
追命挑眉,无须她说,就领着她坐到了第一次来吃时的位子。
上一次他们是面对面坐着的,这一次因着小姑娘黏黏糊糊的劲儿,是紧靠着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