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这就没事了。”我说,“我没有害你吧?”
白厄很惊喜地睁开眼睛,终于将自己的意识从“这下要痛死了”的古怪幻想中抽回。
“真的不痛了……这又是什么?”他的好奇心也像秋天的落叶一样,走上两步、说几句话就能发现,遍地都是。
“魔法。这是魔法。”
“魔法是什么?妖精们的法术吗?祂们教你的?嗯……但你可没有长耳朵呀。”
“别老是说这种没脑子的话,我跟你一样是人类。”我一边说话,一边从小窝垫底的书堆子里里翻出一本魔法理论。
我不需要入门书籍,它一向在系统自动解锁的图书室里吃灰,从没得到过我的青睐——不过用它来向白厄解释什么叫魔法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我们两个人贴在一起,书本摊开放在腿上,白厄把自己圆溜溜的脑袋探过来,发丝在我脸上乱蹭。我已经习惯了,因此没有在意,抬手翻开第一页,寻找解说的语句。
这本书完全没有学术论文的规范性,第一页只有一句话——
“爱是世界上最伟大的魔法。”
在今天之前,我没打开过这本书,内心却对这句话颇有印象。我翻过书背,没找到著书人的姓名,只好把困惑压在心底,在白厄的催促中翻到了第二页。
“魔力是极少数人拥有的天赋,这类人称为魔法师。魔法是魔法师意念的体现,一位魔法师的意志越坚定、情感越强烈,施展的魔法越强大,该情况不分杀伤、防御、变形或制药。”
“本书记录了作者迄今为止创造的所有基础魔咒,一共205条。建议没有自在掌控魔力能力的魔法师不要随意调动魔力,尽量施展魔咒达成魔法效果,防止魔力反噬,造成危险。”
“魔咒1:画龙点睛。在纸张上画出所需动物,其名为【龙】,通过点上眼睛的做法为其赋予生命,使其脱离纸张、成为真实存在的事物。施咒者收回魔力时,【龙】自动返回纸张状态。”
或许是受制于有限的魔力储备——
我很难相信这是基础魔咒。第一个魔咒就给我一种“就算把我最后一丝魔力抽干,我也办不到”的胃痛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