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滋啦”,这是抢救室过去一点的一条走廊,天花板上的灯在刺啦一声后突然熄灭了,只剩幽绿色的逃生通道还亮着灯,隐隐约约照出了站在走廊上一身白衣的人影。
“里弗斯!里弗斯小姐!”这时候一脸焦急的护士突然从另外的方向打着手电走了过来,明亮的手电光照亮了那个一身白衣,脸色苍白的人,护士找到人反而有些害怕的退后了一步,但很快她又鼓起勇气,道:“里弗斯小姐,这边灯坏了,我们回病房吧。”
白衣病人也就是洛蒂慢慢的转头去看护士,目不转睛的看着,直看着对方冷汗直冒,忍不住想要逃跑了,这才低声道:“好啊,波琳小姐。”
护士握着手电筒连忙点头,带路走在前面,也没有纠正她其实叫艾琳,而非波琳。
这里是阿卡姆,能被送到这里的病人没有一个是善茬,哪怕是里弗斯小姐这样看起来似乎可以正常交流的病人,艾琳也不会忘记对方是因为反杀近二十人而被送进来的。
至于对方到底得的什么病,艾琳也说不清,反正进了这阿卡姆,有没有病重要吗?
反正早晚会得病的。
托韦恩集团赞助的福,阿卡姆的每一个病人住的都是单人间,在把洛蒂送回病房后,艾琳就连忙道别,然后如释重负的离开了。
“咔”,房间门被锁上,洛蒂在病床前蹲下来,苍白的指尖抚上病床上的铭牌,那里刻着一个名字‘伊索尔德·里弗斯’,这也是洛蒂唯一还记得的东西。
她是在哥谭一处小巷子内醒来的,一醒来就遇到了歹徒,她反杀掉所有歹徒后,就被带到了警察局内,做完笔录在得知她失去所有记忆后,莫名其妙洛蒂就被送到了阿卡姆。
原来失忆也是精神病的一种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