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一时半会想不出什么好的办法,那就干脆先以普通的身份出现好了,只要他天天在主角身边晃悠,他就不信不能给角色和读者留下印象。

你看,刚才那孩子不就注意到他了?

现在的读者大多都是颜狗,他虽然不能说自己帅得惨绝人寰,但至少他的样貌很有记忆点,虹膜异色症到哪都会吸引目光,更别说原作的剧场版里就有一个角色是异色瞳,一旦产生联想,读者就会记住他。

“就是光有异色瞳还不够,外貌有了,还得加点人设……”日向创嘀咕着,“唔,整点时髦一点的,比如双重人格?”

[“很土。”]脑子里响起一道和他一模一样的声音,只是对方的语气要冷淡得多,明明是一句吐槽的话,却被念得毫无波澜。

“诶,这哪里土了啊,原著漫画里可没有双重人格的角色啊,我作为唯一一个,绝对会超级受读者欢迎的!”

[“需要我提醒你,我们的目的不是受到读者欢迎吗?”]

“这我当然知道啦,”日向创在脑子里哼唧两声,“但受欢迎和我们的目的是有重合的吧?受欢迎的角色要么邪得有魅力,要么正的感天动地,要么正邪两半复杂交织,我觉得我们可以做最后这个。”

[“……”]

“你觉得怎么样嘛,出流,不要无视我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