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云十六州落入辽国手中,冀中平原一带几乎无险可守,雄州、霸州成了屯兵重镇,养着大量的军队就需要大量的钱,不论战与和,一路军费就要两千多万贯。

为了解决军费问题,朝廷鼓励回易

,沿边地区的官府、武将,用朝廷转拨的钱物或军资库钱物、公使钱等做本钱,经营商业、接待业或倒卖钞券等,弥补地方财政收入不足。

参与回易的军士,有一定限额,战时练兵防御,休战时屯田生产,经商谋利。

为了让边州自筹粮草,朝廷也会发诏令,让当地州府卖空头度牒、倒卖盐引、香药引、开坊酿酒。

熙宁七年,朝廷诏令,以前不允许造酒的各州军,可以用公使钱酿造,每一百贯造十石,造价是每石十贯,合每斗一贯,酒水售价超出一贯以上,看各州自己酿的酒水品质。

但是很多官吏、武将往往借着回易之名,对商人或其他人户抑买抑卖,强令缴纳高额息钱,营私舞弊。有的地方的公库收入没有进入公库,被大将挥霍一空,要么流入大将的私囊。说白了,看当地一路帅臣的个人操守。

腐蚀军队、诱惑赌博嫖妓,导致军备废弛,若是加上出卖情报,这就涉及到朝廷的底线了,边防不稳。

燕驰来之前就详细翻阅了雄州霸州的账册,目前公使钱只有五万贯,屯田、牧马场地占雄州、霸州沃壤八千顷。

回易、激赏、备边等十四库的利息钱只有十万贯,造酒、典库、房钱、博易场共收入五万贯。两项收入可供两州一个多月的支出。

营田储备的稻米计十万石,可供两州军队食用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