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摩西德雷克觉得他今天可能不是很走运。

事情是从他翻出卧室窗户开始的。这一天早些时候下过的雨在窗台外边留下了一滩危险的积水, 让他险些滑了一跤,引起计划之外的注意力,幸好被他想办法学着猫叫糊弄过去了;此外, 这一晚罪犯们也照常活动着, 当提姆小心翼翼地穿过小巷时, 他差点被一些交换着钞票和粉末的流浪汉注意到, 但幸好他早有准备。

(至于他这么一个七八岁大的小男孩为什么没蜷在他柔软暖和的床铺里好好睡觉, 反而在夜晚翻出卧室, 闯进整个哥谭最危险的错综复杂的巷道里,甚至还能如此经验丰富地躲避追踪——别问。)

在他们探出脑袋来看情况之前,提姆就已经翻过墙、一溜烟地跑走了。尽管他还是不小心在墙壁上擦伤了自己的手肘,还在撑地的时候划破了掌心, 但不被抓到已经是万幸了。更何况,他这一晚的奔波并不是没有结果的。

他拍到了罗宾!

(是的,这就是为什么。)

有那么一瞬间, 提姆认为今晚所有的小小挫折都有了意义。他可是拍到了一张清晰的罗宾照片!还有谁能办到?!他实在太幸运了!

但万万没想到,就在下一刻,他就被身后突然冒出来的一只手提了起来。

“你在干什么, 小孩?别狡辩,我听见你的快门声了。”

…好吧, 他今天的运气可能确实不怎么好。

这听起来像是一个年轻人的声音,年龄位于18-22之间,误差不会超过两三岁;语气轻快, 一点儿也不笨重,听上去对他没有什么恶意,但如果有就糟糕了,毕竟成年人和小孩的武力值有着鲜明的差距, 更何况提姆自认为已经是擅长躲避和反追踪的(同龄人中的)天才,而他居然一眼就发现了自己。

“呃,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