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人注意到他。他坐在哥谭最不起眼的诸多小巷里,重重地喘着气。但很快,埃利奥意识到他的这口气松早了。
“我到底在哪?”
当他走出巷口,望见哥谭的清晰市容的时候,埃利奥喃喃。
“你当然在哥谭。”
“我当然知道我在哥谭!”埃利奥叫了起来,“但上一刻我还在纽约!我被捅穿了肚子,流了一大摊血,约翰把我送去了医院——现在你告诉我,为什么我没在手术台或者病床上醒过来,而你卡在我的手指上?”
没人注意到这个正在和手上的戒指聊天的疯子,尤其是当他看起来形容如此狼狈的时候。只有坐在街边的一个流浪汉瞟了他一眼,“一个来自前辈的建议,小子,你得少嗑点了。”
埃利奥张口结舌。
“恭喜你,埃利奥史密斯,”魔戒慢悠悠地宣布,“我带你回到了十年前的哥谭。”
埃利奥张口结舌。
“…fuck you”他最后这么说。
魔戒还没来得及发话,刚才那个流浪汉先抬起了头,这次终于惊异地看了他一眼。
“那你口味还挺重。”流浪汉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