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问题就在于,法兰克福股份公司持有法兰克福俱乐部的德国职业联赛的参赛资格。

有了参赛资格,就有了表决权。

但是,按照50+1政策,投资者最多只能拿到49的表决权。

所以,除非中国财团把参赛资格转交回到俱乐部会员大会的手中,否则就是违规!

因为在德国,足球俱乐部的所有权是属于球迷会员的!

有且仅有3支球队是例外。

沃尔夫斯堡和勒沃库森,都是长期经营俱乐部,从一开始就例外。

霍芬海姆是长期投资超过20年,所以被破例。

可就算是如此,霍芬海姆的投资者霍普持有俱乐部96的股份,实际也只有49的表决权。

当然,所有人都知道,这只是对外的一种说法。

莱比锡红牛?

不,莱比锡红牛不是例外。

从法律的角度来说,他们依旧还是严格遵守50+1政策。

这次,德国足协和德国足球职业联盟的反应速度很快,积极回应了媒体和球迷热切关注的焦点问题,马上就召开了新闻发布会。

两大德国足球管理机构都无一例外地对外表示,中国财团收购法兰克福一事,违反了德国足球的50+1政策,将不被德国足协和德国足球职业联盟允许。

如果双方依旧坚持要完成这场交易,法兰克福俱乐部将被剥夺德国职业联赛的参赛资格。